万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文章来源:佳昊拍卖 时间:2012-01-04 阅读:1079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万宁市人民政府批准,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决定将如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
宗地编号 |
地块编号 |
规划指标 |
使用
年限 |
土地
用途 |
面积
(公顷) |
总面积(公顷) |
位置 |
起始价
(人民币万元) |
竞买
保证
金(人民币
万元) |
4号宗地 |
万让2009-62-3号地块 |
容积率≤1.01,建设密度≤20%,绿地率≥40%,建筑限高≤18米。 |
70年 |
住宅用地 |
4.6494 |
9.8974 |
兴隆旅游区兴梅大道东侧,莲兴大道南侧 |
11983.82 |
9000 |
万让2009-62-4号地块 |
容积率≤0.6,建设密度≤20%,绿地率≥40%,建筑限高≤15米。 |
40年 |
商服用地 |
5.248 |
二、竞买人资格
本次挂牌活动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挂牌。属境外机构和个人(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参加竞买者请到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办公大楼耕保股查询和购取《万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报名期限:2012年1月4日—2012年2月1日17:00(以竞买保证金实际到帐为准)。
五、竞买保证金
报名时须全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成交后,该竞买保证金转作土地出让金。
六、资格确认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2012年2月1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
挂牌时间:起始时间:2012年1月25日10:00时
截止时间:2012年2月3日9:30时
挂牌地点: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会议室。
本次竞买活动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受理报名、报价时间:报名报价期限内上午8:00至11:30 ,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八、本次挂牌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
九、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98-62217899、13136068956
联 系 人:李女士
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