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潭门填海造地(人工岛)工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文章来源:佳昊拍卖 时间:2021-06-25 阅读:642次
琼海市潭门填海造地(人工岛)工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和《海南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琼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琼海市潭门填海造地(人工岛)工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海域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公顷) |
用海期限(年)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琼海市潭门填海造地(人工岛)工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海域使用权 |
琼海市潭门中心渔港出口南侧约1.5公里处海域 |
海岸防护工程用海 |
经营性用海 |
0.8593 |
30 |
218.5 |
65.5 |
一、挂牌出让项目基本情况:
注:海域使用权出让为现状处置,如权证载明的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或存在瑕疵不影响成交价格。
二、交易方式:
在挂牌时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挂牌成交;在挂牌时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采取现场线下竞价方式交易。
三、竞买人资格与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满足以下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申请参加竞买人须提交书面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
提供不低于人民币285万元且时点在公告期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参加竞买报名时需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65.5万元。竞买人需提供在海南省工商及税务部门无不良征信记录证明材料。
注: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且符合竞买人资格与要求的,出让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报名有效期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
四、竞买保证金及成交价款、前期费用、挂牌交易服务费等:
1、竞买保证金及成交价款
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时,须一次性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65.5万元到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的账户,竞买保证金在账户期间不计利息。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交易成功后退回,竞得人在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按成交价款到琼海市财政指定账户足额缴纳海域使用金。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予以退回,不计利息。竞得人违约反悔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缴纳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国兴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46001002537052506530
2、前期费用:
如竞得人在竞得前未开展本项目生态修复方案编制、海域测绘、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的,应承担项目前期工作费用,其费用由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相关规定监督竞得人支付给本项目垫付一方。根据本项目海域价格评估报告有关内容,项目前期工作费用确认金额为115万元。
3、挂牌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挂牌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承担。挂牌交易服务费按相关规定收取,按照该标准单宗海域服务收费超过30万元的,按照30万元的标准进行收费。
4、交易结果产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出让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竞得人在2个工作日内将前期费用、挂牌交易服务费缴存到出让方和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后,代理机构出具《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出让方根据代理机构出具的《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与竞得人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公告、报名、挂牌期报价、现场竞价时间及地址:
1、公告时间: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23日;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25日08:00至2021年7月23日17:00(办公时间);
报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丽晶路10-1号水岸珈蓝C2-302海南佳昊拍卖有限公司;
3、挂牌期报价时间:2021年6月25日08:00至2021年7月26日9:30;
4、挂牌现场会时间:2021年7月26日9:30;
挂牌现场会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2楼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 室。
六、代理机构、出让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海南佳昊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丽晶路10-1号水岸珈蓝C2-302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人电话:0898-68511921
2、出让人名称: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出让人地址:海南省琼海市金海路39号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人电话:0898-62933510
七、其他
1、本次挂牌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竞买须知》。
2、本次挂牌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
附件:
附件1宗海位置图、界址图
附件2竞买须知
附件3竞买申请书
附件4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
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