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71号沁雅家园B2-13A02房等4套房产拍卖公告
文章来源:佳昊拍卖 时间:2016-05-10 阅读:1183次
海南佳昊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2016)海中法拍委字第51、52、53、54号
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电脑随机选定确认,受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由我公司对以下涉案财产进行公开拍卖:
标的1、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71号沁雅家园B2-13A02房(建筑面积:70.83㎡),参考价45.0975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标的2、位于海口市长怡路10号长信﹒海岸水城3幢403房(证号:HK104256号,建筑面积:93.84㎡),参考价:76.7048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
标的3、位于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小康新村136号的土地使用权97.11㎡[证号:海口市国用(95)字第14615号]及地上建筑物,参考价:163万元,竞买保证金30万元;
标的4、位于海口市泰华路19号新港花园F栋A401房(证号:HK041519号,建筑面积:76.29㎡),参考价:40.29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现将第一次拍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拍卖时间:2016年6月2日10:00;
2、拍卖地点:海口市金贸中路1号半山花园海天商务楼31层本公司拍卖厅;
3、标的展示咨询及办理竞买手续时间:见报之日起至2016年6月1日17:00止;
4、收取竞买保证金时间:以2016年5月31日17:00前到帐为准;
5、收取竞买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标的1账号:1009454890000519,标的2账号:1009454890000520,标的3账号:1009454890000521,标的4账号:1009454890000522;
6、缴款用途须填明:竞买保证金(如代缴须注明代某某缴款);
7、特别说明:(1)标的1、2按现状拍卖,过户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2)标的3、4按现状净价拍卖,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机构电话:0898-68511921、18976230583
法院监督电话:0898-66501619